第四章 悬赏通告(1/2)
易文翰今晚也没闲着,他在办公室加班,上网关注有关安磊的评价。会不会是激进分子出于对安磊的憎恶而绑架或杀害了安磊呢?会不会这个激进分子在网上发表过激进言论呢?
网上关于安磊的事迹的态度,分为好几个阵营,有认为安磊做好事对,但是要钱不对的;有认为安磊做好事对,要钱也对,但是把视频发到网上不对,是作秀,为了给网店招揽生意的;有认为安磊啥也没做错,做了好事应得奖励,好人好事就该宣扬的;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,认为安磊策划了一切,跟霍老一家人是一伙的等等阴谋论。
易文翰本来是想要找一个或几个键盘侠阵营的嫌疑人,结果却被一个网名为“好人难当”的网友的言论给吸引。此人转战各大平台为安磊说话,而且动辄长篇大论,有局内人之嫌。
帮助老人本就是高风险的豪赌,赢了只有一句谢谢,你可真是个好人,输了却是后患无穷,经济损失不说,还要给全家人添堵。高风险没有高收益,有多少人会去做,有多少老人会得到帮助?
我们为什么要宣传好人好事,弘扬正能量?不也是给好人的一种嘉奖,给大家树立榜样吗?如果做了好事,想要得到肯定表扬也成了一种错,接受对方承诺的好处也是一种错,只有不留名,默默无闻,谢绝一切利益才是对?那么还有多少人愿意去做这种高风险却没有丝毫回报、搞不好还会被喷,惹一身腥,生一肚子气,让自己委屈不已的好事?不如不做不错,少做少错。
勇救落水儿童的高中生,高考加分,那么是不是打从他跳下水的那一刻,你就可以拍板说他是为了加分?追求名利,吃相丑陋?他救人后应该向国家政策说不,只为证明自己救人毫无杂念?
以后高中生遇到儿童落水,如果救了,就不能要求加分,否则就是动机不纯。落水儿童被救几率是会增加还是下降?
国家以金钱奖励那些做好事的好人,好人们为了证明自己做好事之初不是为了钱,是不是也得公开谢绝奖金?以树立更高层次的道德高标为荣?
以后做好人好事,如果接受经济鼓励,也是动机不纯。那么好人好事的发生率是会增加还是下降?
那些公开谢绝奖金的人,你们只顾自己收获美名,有没有想过更多人的利益?要我说,你们才是作秀,你们才是自私。如果你真的高尚无私,请谢绝奖金,并对此保密!做到真正的高风险,无回报,为全民道德水平普遍提高做出你们的无名贡献。
安磊做了好事,他不能要回报,因为之前的大哥做了同样的好事,就没要回报。安磊做了好事,他不能要回报,因为还有那么多人做了好事没要回报,这不公平,凭什么好处全被他占了?他要了回报,他就是低等道德水平,不值得我们肯定表扬,甚至还得被我们当做反面抨击。我不懂,好人有好报到底动了谁的蛋糕?抱走安磊,我们不约!
这个“好人难当”莫不是安磊本人?又或者是安磊的同盟?最重要一点,此人密集发言,他的最后一条发言正好就在安磊失踪前的两个小时。易文翰觉得,这个“好人难当”值得一查。
还有一件事也得提上日程。易文翰打算明天向上级申请,发布悬赏通告,向民众征集有关安磊的线索。安磊也有可能还活着,在没有找到安磊尸体之前,易文翰宁愿相信安磊还活着,救安磊刻不容缓。
曾经,安磊做了好事,却没有得到来自全体民众的理解和善意,如今,安磊出了事,易文翰希望网络和民众能够发挥他们应有的正面能量,帮助解救这个好人。
况且,警方从官方的角度发出悬赏公告,也正是打了那些宣扬做了好事不该要酬谢赏金,要了就不再是行善,不是功劳,不值得称赞的键盘侠的脸。
拜那些缺德之人所赐,扶老人已经跟举报罪犯一样都是承担风险的事,都是勇者才敢做的好事,还是那句话,既然有高风险,凭什么不让人家得到早就许诺好的高回报?凭什么不拿才是对的,拿了就得挨骂?
至少在警方看来,如果为警方提供帮助,拿了悬赏要挨骂的话,那么以后警方想要再从群众那里获知线索就更难了。
第二天一大早,易文翰便向上级申请悬赏通告。最后,他跟局长商议后的金额是一万至十万元。安磊的失踪案,提供线索的市民,只要是被验证是有效信息,帮助警方查明真相,逮捕罪犯,可以得到一万至十万元的奖赏。
市局的官博发出悬赏通告,两个小时过去,网上又一次沸腾。易文翰本以为网友们能够主动热情地提供线索,再不济也得对安磊表示同情,为他祈祷吧。没想到之前的那群键盘侠喷子黑子们又开始秀他们的下限。
“我看也不用找了,估计这货是觉得受不了舆情的打击,找个地方隐姓埋名过日子去了。不值得为这样的人浪费警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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